第 1 页 共 1 7 页 叉车管理办法 叉车内部管理规定 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裕程(昆山)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管理部 修订于 2009年 7月 第 2 页 共 1 7 页 裕程(昆山)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叉车管理规程 第一条 目的 本管理规程是对叉车的日常使用和操作制定的规范描述
参照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程》,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裕程(昆山)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叉车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第二条 适用 本规程适用于裕程(昆山)有限公司与之相关的部门及人员
第三条 职责 管理部:对本规程的制定及有效性负责
使用部门:对叉车使用及日常管理负责
第四条 叉车的采购 (一)使用部门按照需求申请采购
采购申请须注明叉车的型号、规格、品牌及其他使用要求
(二)管理部按照公司的“采购管理流程”办理叉车采购,并订立采购合同(包括:使用维修合同)
第五条 叉车牌照登记及年检 (一) 新叉车到达后,须由管理部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程》在技监局或江苏省政府指定行政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二) 管理部组织叉车年检工作
每年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程》规定进行申报年审
(三) 使用部门配合管理部做好年审工作
(四) 按规定在每年的年检后,凭年检合格书、维修合格书到相关的行政部门办理下一年度的《叉车准用证》 第六条 叉车的使用 (一) 叉车驾驶员必须持有管理部发放的《特种设备上岗证》作业种类为:厂内机动车
每辆叉车必须定人定岗,严禁无证驾驶
(二) 实习驾驶员(即还没有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需要实习操作叉车的人员,必须到管理部申请备案)必须在有2年以上经验的叉车驾驶员现场的督导下驾驶叉车
(三) 叉车驾驶员驾驶叉车时应具备充足精神
严禁酒后驾驶叉车
严禁睡眠不足驾驶叉车
(四) 使用部门应按照使用状况制定相应的叉车作业操作流程对日常的叉车使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