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 伙 做 生 意 的 基 本 原 则 朋 友 之 间 合 伙 做 生 意 , 闹 到 最 后 不 欢 而 散 的 不 在 少 数 。 究 其 原 因 , 几 乎 都 是 因 为 没 做 到 “ 公 平 合 理 ” 四 个 字 。 一 、 利 润 分 配 要 公 平 多 数 合 伙 人 都 约 定 按 出 资 比 例 分 配 利 润 。 看 似 合 理 , 其 实 不 然 。 毕 竟 不 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大 家 出 力 的 程 度 不同 , 甚 至 有 人 只 出 钱 不 出 力 , 凭 什 么 和 人 家 分 配 得 一 样 多 ? 利 润 分 配 不 公 会 产 生 如 下 问 题 : 1、 付 出 多 的 人 会 不 平 衡 。 付 出 多 的 人 一 般 也 正 是 实 际 掌 握 管 理 权 的 人 , 一 旦 他 们 心 理 不 平 衡 , 就 很 有 可 能以 权 谋 私 , 最 终 导 致 合 作 流 产 。 2、 付 出 少 的 人 不 敢 监 督 。 由 于 付 出 多 的 人 没 有 得 到 什 么 回 报 (有 时候只 是 区区数 千元甚 至 数 百元的 工资 ),自然 气粗, 稍不 高兴随时可 能 撂挑子, 付 出 少 的 人 根本 不 敢 多 话, 否则 自己收不 了场。 3、 时间 长了关系就 变质了。 在 上述两种心 态的 左右下 , 合 伙 人 的 关系就 会 逐渐微妙起来, 久而 久之 合 作 就难以 为 继, 甚 至 朋 友 都 做 不 成。 事实 上, 合 伙 做 生 意 不 光要 考虑出 资 因 素, 也 必须考虑出 力 因 素。 根据不 同 性质的 行业以 及出 资 额的 多 少 ,管 理 所占的 比 例 应有 所区别。 我建议, 总投资 100 万以 下 的 项目, 管 理 股 在 20%~40%间 比 较合 理 , 1000 万以 上的 项目, 5%比 较合 理 。 例 如 甲投资 50 万, 乙30 万, 丙20 万, 合 伙 做 生 意 赚了50 万, 约 定 管 理 股 为 20%, 乙主要 管 理 (认定 为70%的 贡献), 甲参与管 理 , 丙是 甩手掌 柜不 做 事。 则 其 中80%(40 万)利 润 按 投资 比 例 分 配 , 20%(10 万)按 管 理 贡献分 配 。 这样 甲可 以 得 到 40×50%+10×30%=23 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