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十 五 部 分 合 理 化 建 议 一 、 歌 剧 院 扩 声 系 统 设 计 方 面 的 建 议 苏 州 科 技 文 化 艺 术 中 心 歌 剧 院 作 为 一 专 多 能 的 多 功 能 剧 院 , 以 发 挥 其 社会 效 益 和 满 足 不 同 的 文 化 生 活 的 需 要 , 因 此 其 音 质 设 计 相 当 重 要 。 音 质设 计 虽 属 建 筑 声 学 设 计 范 畴 ( 这 些 指 标 包 括 响 度 、 清 晰 度 、 混 响 时 间 、环 绕 感 、 亲 切 感 等 ), 但 是 随 着 电 声 技 术 的 迅 速 发 展 , 通 过 一 套 优 良 的 扩声 系 统 将 声 源 信 号 尽 可 能 不 失 真 地 在 每 一 个 座 位 处 还 原 , 并 改 进 特 定 听音 区的 主观听 觉感 受都已成为 现实。 扩 声 系 统 可 以 使得歌 词清 晰 可 靠、音 乐有上佳的 明晰 度 、 整体有适当 的 混 响 感 、 歌 唱声 与乐队声 都有足 够的 响 度 和 平衡感 。 具体来说, 建 议 歌 剧 院 中 扩 声 系 统 的 主要 功 能 : ( 一 ) 改 进 语言清 晰 度 ; ( 二) 扩 展 动态范 围( 声 源 功 率不 足 时 ); ( 三) 改 进 一 场演出中 不 同 位 置( 对白、 歌 声 和 器乐声 ) 之间 的 声 平衡( 正确的 操作 扩 声 系 统 ); ( 四) 应具有良 好的 声 还 原 特 性( 使用电 声 时 应感 觉不 到“电 声 ”的 存在 ); ( 五 ) 为 丰富表演艺 术 效 果而重 放各种特 定 的 “效 果声 ”; ( 六) 根据艺 术 创作 要 求对人声 和 乐器声 进 行修饰或产生 特 定 的 效 果; ( 七) 在 无乐队伴奏时 重 放歌 舞剧 的 伴奏音 乐; ( 八) 可 将 部 分 节目信 号 存储和 预设 程序以 简化 技 术 操作 ; ( 九) 可 对现场节目进 行拾音 、 记录以 及为 广播或电 视转播提供现场音频信 号 。 二、 舞台灯光音 响 系 统 合 理 化 建 议 舞台灯光音 响 系 统 在 苏 州 科 技 文 化 艺 术 中 心 工程的 设 计 施工中 占有十 分重 要 的 地 位 , 该系 统 不 仅用电 容量很大, 约达 1300KW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