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规性评价报告 一、评价目的 建立、实施、保持合规性控制评价过程, 对适用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进行定期评价,以保证遵守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二、评价时间:2015 年 7 月 17 日下午 三、评价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参加人员:张长伟、敖鹏、章伟良、丁建浩、邵永强、阚表 许梁、沈建海、陈立明、唐振兴、孔伟霖、熊利华 五、评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 备 办 法》 《女 职工劳 动 保护规定》 《建筑施工特 种 作 业人员管理规定》 《危 险 性较 大的分 部 分 项 工程安全管理办 法》 《建筑施工人员个 人劳 动 保护用品 使 用管理暂 行规定》 2 《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建筑施工企业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六、评价范围 公司总部及分公司办公区域和所属施工项目部
七、公司总部及分公司办公区域合规性评价 公司总部办公大楼位于绍兴市解放南路1566号,属于市区范围内
总部及分公司办公区域生活污水经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符合区域污水排放相关规定
总部及分公司办公、生活区域的生活垃圾采取了分类存放,委托市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总部办公场所设在绍兴市解放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