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管理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办法 第 一 条 总 则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集 团 各 级 管 理 员 工 的 外 派 培 训 工 作 , 特 制 订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适 用 范 围 本 制 度 适 用 于 集 团 各 中 心 、各 部门、各 事业部、各 分子公司所有管 理 员 工
第 三 条 培 训 需 求 及 审 批 1.外 派 培 训 需求的 提出包括两种情况:公司为 管 理 员 工 设计的 培 训 计划及员 工 个人主动提出的 培 训 需求
1 公司为 管 理 员 工 设计的 培 训 计划指公司根据员 工 的 实际情况, 有针对性地为 其设计的工 作 技能、管 理 能力方面的 培 训 ; 1
2 员 工 个人主动提出的 培 训 需求指由员 工 个人为 进 一 步 提升各 方面素质技能, 向公司提出的 与本 职工 作 相关的 培 训 请求; 2.员 工 外 派 参加培 训 以不影响本 职工 作 为 前提
1 高层管 理 员 工 外 派 培 训 应由董事长、集 团 人力资源中 心 负责人批准; 2
2 中 层管 理 员 工 外 派 培 训 应由各 分子公司总经理 、人资负责人确认, 事业部总经理 、事业部人资总监批准, 并事前报集 团 人资中 心 备案; 2
3 基层管 理 员 工 外 派 培 训 应由各 分子公司部门负责人会同分子公司人资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 四 条 外 派 培 训 形 式 包括外 派 研修班、公开课、论坛、交流会等
第 五 条 培 训 跟 踪 、考核 1.被培 训 人员 参加培 训 (即:脱产学习一 次)结束后, 自回到工 作 岗位当日起 5 个工 作 日 内 应 将 填 写 好 的 《 培 训 后 期 跟 踪 表 》( 见 附 件 二 ) 提 交 至 所 在 单 位 人 资 部 培 训 负 责 人 备 案
对中高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