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考勤及 假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塔”)劳动纪律管理,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维护员工权利,保障员工身心健康,营造和谐高效的工作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铁塔总部和各省(区、市)分支机构(含各地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的在岗合同制员工(以下简称“员工”)
第三条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员工的休假权利,监督本办法的执行情况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四条 各省级分公司按照当地政府关于作息时间的规定统一安排本省(含省内各地市公司)的办公时间
边2 疆省地市分公司作息时间依据当地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放假及夏季(冬季)作息时间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员工应认真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到岗,杜绝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勤
第六条 员工在工作时间因私外出应事先报告上级主管领导
第七条 员工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办公或履行请销假手续外,未经批准或未按规定程序履行请销假手续不到岗工作的,视为旷工
包括: (一)无故未请假、未到岗工作的; (二)未经请假即擅自休假,或请假未获批准仍擅自休假的; (三)请假期满后,逾期未归且未履行续假手续的; (四)在请假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事由的; (五)其他被视为旷工行为的
第三章 假期规定 第八条本办法中的假期指除国家、地方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以外的各类假期,包括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病假、事假
边疆地区可参照当地人民政府办公厅职工休假相关规定执行
3 第九条 年休假
员工年休假天数按照工作年限应享受的休假天数计算
为避免部门员工集中休假影响正常工作,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具体情况,考虑员工本人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