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谈什么?——专访中方谈判代表团成员杨宏伟.txt37真诚是美酒,年份越久越醇香浓烈;真诚是焰火,在高处绽放才愈显美丽;真诚是鲜花,送之于人,手有余香。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谈什么?——专访中方谈判代表团成员杨宏伟 来源:中国气象报社 发布时间: 2009年 11月 30日 18:08:00 哥本哈根气候大会无疑是今年国际社会的一件大事。谈判能不能有结果,会不会达成目标,目前还是一个未知的答案。 但就在两天前,中国和美国相继公布了减排目标:中国到 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美国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在2005年基础上减少17%。 怎么评价目前取得的成果?谈判中各方的诉求是什么?难点在哪里?将来能不能达成结果?本报专访哥本哈根中方谈判代表团成员杨宏伟。 杨宏伟: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从 2002年起至今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谈判。 “气候变化谈判非常辛苦的,吃不好,睡不好,还经常要挑灯夜战,甚至本来应该在下午 6点结束的会有时能谈到第二天上午才结束。 金融危机是一个相对短期的问题,而气候变化是一个更长期的问题,两者不矛盾,世界各国都纷纷把发展新能源等有利于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作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 现在一些发达国家提出来的理由是,美国也不在《京都议定书》里面,美国也不批准《京都议定书》,所以我们现在应该搞一个单一的框架,单一的法律文件,这是完全错误的。” 哥本哈根谈判背景与任务 1997年在日本京都召开的气候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上,形成了《京都议定书》,其核心是规定了发达国家在 2008年到 2012年,应该完成多少减排目标,如欧盟是相对于 1990年水平减排 8%,日本和加拿大是 6%,俄罗斯是和 1990年水平持平。 2007年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在印尼巴厘岛召开,决定推进这个进程,并且规定了两条轨道,成立了两个特设工作组展开谈判。 其中一条轨道是在《京都议定书》下,确定发达国家缔约方在 2012年以后必须要承担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减排指标;另一条轨道是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框架下开展长期合作行动,要求美国这个唯一没有批准《京都议定书》的发达国家回归国际社会,承担与其他发达国家具有可比性的减排指标,同时也对发展中国家提出减排要求。 哥本哈根会议就是按照巴厘路线图的规定,针对上述问题进行谈判。 气候谈判,不同利益集团交锋 新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