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不能犯未遂的可罚性讨论的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题目:不能犯未遂的可罚性讨论讨论背景:在刑法中,犯罪分为完成犯、未完成犯和犯罪企图。未完成犯指的是行为人虽然实施了违法行为,但是由于某些原因未能达到具体罪行成立的程度。而犯罪企图则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犯罪,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完成实施犯罪的行为。对于未完成犯和犯罪企图的可罚性一直存在争议,尤其是对于不能犯未遂的可罚性问题更是引发了学术界的热议。讨论目的:本讨论旨在探讨不能犯未遂的可罚性问题,明确在不能犯未遂的情况下,行为人是否应该承担刑事责任。讨论方法:本讨论将采纳文献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通过阅读相关文献和案例资料,梳理和分析法律和学术界对于不能犯未遂的可罚性问题的不同观点和立场。并结合具体案例,对不能犯未遂的可罚性问题进行深化探讨和分析。讨论意义:本讨论将对刑法学科中关于不能犯未遂的可罚性问题的争议进行梳理和总结,为相关学术讨论提供参考。同时,本讨论对于刑事司法实践中对于不能犯未遂的处理提供了指导性建议,有利于完善我国的刑法体系,保护社会公正、合法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预期成果:本讨论的预期成果是明确在不能犯未遂的情况下,行为人是否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和改进建议。同时,本讨论成果还将作为学术界和司法实践的参考依据,促进刑法学科的讨论和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