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消毒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一、范围本标准规定本院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操作流程和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二、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生活饮用水检验标准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GB/T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WS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 1 部分:管理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 2 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 3 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三、术语和定义1.清洗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2.冲洗使用流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表面污物的过程。3.洗涤使用含有化学清洗剂的清洗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污染物的过程。4.漂洗用流动水冲洗洗涤后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残留物的过程。5.终末漂洗用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对漂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最终的处理过程。6.超声波清洗器利用超声波在水中振荡产生“空化效应”进行清洗的设备。7. 闭合用于关闭包装而没有形成密封的方法。例如反复折叠,以形成一弯曲路径。8.密封包装层间连接的结果。注:密封可以采用诸如粘合剂或热熔法。9.闭合完好性闭合条件能确保该闭合至少与包装上的其他部分具有相同的阻碍微生物进入的程度。10. 包装完好性包装未受到物理损坏的状态。11.植入物放置于外科操作造成的或者生理存在的体腔中,留存时间为 30d 或者以上的可植入型物品。四、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1通常情况下应遵循先清洗后消毒的处理程序。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按照本标准第 6 章要求进行处理。2应根据 WS 的规定,选择清洗、消毒或灭菌处理方法。3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应符合 WS 的规定。4耐湿、耐热的器械、器具和物品,应首选物理消毒或灭菌方法。5应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进行清洗、消毒、灭菌,CSSD 不同区域人员防护着装要求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6设备、药械及耗材应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其操作与使用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五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操作流程1回收使用者应将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与一次性使用物品分开放置;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直接置于封闭的容器中,由 CSSD 集中回收处理;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