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塑类检验通用标准1
目的为使吸塑类品质能够得以保证,特制定此品质控制标准,以此为检验依据
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进料、制程、出货检验控制
1目视检验条件a)检验照明光线:功率(2×40W)的日光灯,光源距离被测面45~50cm,光强1000-1200lux
b)观察角度:待测物被检测面与视线成45度,距离约45cm,上下左右转动被测物15度以内
c)验员视力:裸视或矫正视力在1
0以上,且不可有色盲
d)观察时间:每件检验时间8s
2检验工具:对样、测试仪器、样机等
3抽样方案抽检方案依据AQL:GB2828-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其中检查水平为一般检查水平Ⅱ,AQL=0(CR)、AQL=1
0(MA)、AQL=2
根据合格质量水平和检查水平所确定的抽样方案及样品检查的结果,若在样品中发现的不合格数小于合格判定数,则判定该批为合格批;若在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数大于或等于不合格判定数,则判定该批是不合格批
1检验面定义A级面:暴露在外,通常为包材正面,如彩盒、折盒、内托正表面,PC镜片等
B级面:暴露在外,且正常使用时并不直接看到的次要表面,如彩盒、折盒、内托侧面和背面等
C级面:不易看见或看不见的次表面,如彩盒内部等
(C级面不良允收缺陷不做明确标准定义,以实际情况而定)4
2缺陷等级定义a)致命缺陷:零件存在对使用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缺陷,或由于其缺陷,组装成成品后,会对使用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缺陷
b)主要缺陷:-功能缺陷影响正常使用;-性能参数超出规格标准;-漏部件、配件或主要标识,多出无关标识及其他可能影响产品性能的物品;-导致最终客户拒绝购买的结构及外观缺陷
c)次要缺陷:不影响产品使用,最终客户有可能愿意让步接受的缺陷
3缺陷代码对照表40-45cm光源被检物眼睛4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