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标准教学要求《江苏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标准教学要求》以下简称《要求》的编写,以《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中通用技术课程的模块为单元,对各模块中每一主题的教学内容逐条分解、细化和补充,从广度和深度两方面进行界定,并提出明确、具体的教学要求
各模块均设有“课程目标”“学习要求”“教学建议”三部分内容
“课程目标”是从课程理念出发,依据通用技术的特点和教育现状提出的学生学习内容及其要求的基准
每个条目明确了学生应学习的内容及应达到的要求;“学习要求”主要是对每个模块中学生学习内容的具体要求;“教学建议”主要根据我省通用技术课程的教学现状,针对学习要求中的内容为教师提出实现课程目标、突破教学重点、把握教学的内容范围等方面的参考建议
按照学习目标的要求,《要求》中使用了体现不同水平的行为动词
这些词语有些是对学习结果目标的描述,有些是对学习过程目标的描述,并分别指向知识性目标、技能性目标、情感性目标
具体说明如下:DDDDDDDDDDDDDDDDDD知识性目标低高了解水平再认或回忆事实性知识;识别、辨认事实或证据;列举属于某一概念的例子;描述对象的基本特征等说出、知道、了解、认识、熟悉理解水平把握事物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新旧知识之间能建立联系;进行解释、推断、区分、扩展;提供证据;收集、整理信息等说明、理解、解释、比较、权衡、找出、选择、识别、调查迁移应用水平归纳、总结规律和原理;将学到的概念、原理和方法应用到新的问题情境中;建立不同情境中的合理联系等掌握、分析、归纳、概括、确定、判断、优化、改进低高模仿水平在原型示范和他人指导下完成操作模仿、尝试独立操作水平独立完成操作;在评价的基础上调整与改进;与已有技能建立联系等会、能、学会、进行、完成、制定、识读、绘制、画出、检测、安装、操作、运用、使用、选择熟练操作水平根据需要评价、选择并熟练操作技术和工具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