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联合会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更好的加强对社联社团自身的管理,提高学社联全体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发挥更高的工作效率,做到对社联社团干部的管理有明确依据,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社团联合会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简称“学社联”)是在我院院团委领导全力支持下以及学生社团发展的需求下成立的社团联合组织,学社联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原则,“管理社团、服务社团”为宗旨,对各级各类社团及活动进行统一有效的管理和服务
学社联由主席团、组织部、监督组、外联部、文艺部、宣传部、秘书部、学工部记者团八个部门组成,现有社团31 个
第二条 社团的指导部门为院团委学生处,具体管理部门为学 生社团联合会,学社联会接受院团委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考核制度 第一条 考核组组成人员:学社联主席团 第二条 考核执行人员:组织部 监督组 第三条 考核对象:社联社团全体干部成员 第四条 考核方式:主席团分别对分管部长考核并最后集体商定,各部部长对各部委员考核,监督部汇总并将结果提交考核组审核
经考核组审核后,将考核结果下发给各社联全体成员和各协会
第五条 考核原则:考核力求以系统全面、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 负责工作: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门委员的考核工作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门负责人〈部长,副部长〉及监督部负责,由监督部做统计工作
考核工作受主席团监督,各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工作由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完成,主席团的考核工作由各部长和监督组完成
第七条 全体成员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思想品德好
2 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3 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踏实,具有开拓精神
5 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具有担任相应职务所需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