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06安装消耗量总说明 一、《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本消耗量标准")共分十二册,包括的内容有: 第一册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册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册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第四册 炉窑砌筑工程 第五册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第六册 工业管道工程 第七册 消防设备安装工程 第八册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九册 通风空调工程 第十册 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十一册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第十二册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二、本消耗量标准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标底的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是制定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同时也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三、本消耗量标准是依据国家有关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采用新的国家标准图集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是按大多数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确定的人、材、机消耗量,是社会平均消耗量标准。 四、本消耗量标准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备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工程施工正常使用的要求。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五、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本消耗量标准的人工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六、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消耗量标准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用量少、对基价影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3.除另有说明外,施工用水、电已全部进入消耗量。 七、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1.本消耗量的台班消耗量是按大多数施工企业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程度和使用情况进行综合取定的。 2.凡单位价值在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