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宁江区实验中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依法治校水平,加速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创建“松原市级一流名校”的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名称、性质、办学目标 第二条 学校隶属于松原市宁江区教育局,是一所义务教育阶段普通教育的公立全日制初级中学,是事业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
办学规模为初级中学三个年级
第三条 学校名称:松原市宁江区实验中学
创立于2 0 0 1 年
第四条 学校性质:公办 学风:博学、善思、勤奋、求真
教风:敦学尚德、严教善导、求真务实、进取创新
校训:和谐超越 校风:文明、合作、求实、进取
办学理念: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充分发展
2 第六条 学校总体目标:在坚持和体现教育方针所确立的人才总目标和总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学校的历史与现状,努力做到“教好每一个学生、为每个学生终身负责”,为高质量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而不懈努力;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培养德智体美特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校近期目标是: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立足科研兴校,坚持教育教学改革,实行以人为本的文化管理模式,努力追求教育的人文关怀和人文价值,把‘大校’办成‘强校’,即“规模最大,环境最美,条件最优,质量最高,独具特色的松原市内一流的名校”
第七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教代会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第三章 组织管理制度 第八条 学校由市教育局直接管理
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书记、两位副校长,下设政教处、教务处、科研处、总务处、校长办公室,并按有关规定在校内建立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