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 饰 工 程 合 同 书 签定日期: 合同编号: 装饰工程合同 甲方(发包方):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贵阳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件 1:施工图纸;附件 2:装修报价单)
工程承包方式: (全包/半包/清包)
工程工期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圆整,(详见附件 2:装修报价单)
第二条、甲方义务 1
甲方装饰装修的住房应合法拥有或经所有权人同意
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对只能部分 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第三条、乙方义务 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第四条、工程变更 1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