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VA 新加坡农业食品兽医局肉水产品蛋类加工企业及冷库认证条件卫生肉类和水产法,卫生肉类和水产(加工企业和冷库)规则,食品销售法,食品法规A. 建筑物1.肉水产或蛋类加工企业必须建于远离臭气﹑烟尘和其他污染物的地方。2.工厂必须座落于食品类工业区或者与之兼容的工业用地。非食品类交易或可能污染食品的交易不能位于同一建筑内。有毒或其他危险品不能存放于同一建筑及场地。3. 企业的建筑物包括它的构造、房间及分割间必须完好,保持良好状态,并有足够空间以防在加工处理和储存时发生掺杂或不卫生状况。4.企业必须设计成单向流动的方式以防止原材料和成品之间的交叉污染。5.所有顶棚的建造必须能防止冷凝﹑渗漏﹑发霉并容易清洗。6.房屋应刷上持久耐用﹑好清洗的浅色。7.工厂内墙壁﹑地面﹑天花板﹑分隔间和门必须采用光滑﹑浅色﹑耐用﹑防水的材料修建,并且要 易于清理和消 毒,以防止产品掺杂。8.墙壁﹑地面﹑顶棚﹑门窗 和其他外 部 开 口 要 有并且出 口 加网 以防止苍蝇 ﹑老 鼠 等 虫 害 进 入 。9.对 食用产品进 行 加工、处理或储存的房间必须与非食用产品加工、处理 或 储 存 的 房 间 有 足 够 程 度 的 分 开 和 区 别 , 以 防 止 产 生 产 品 掺 杂 或 不 良卫 生 状 况 。10. 不 同 操 作 和 部 门 之 间 要 有 明 确 的 和 地 理 位 置 上 的 分 离 。11.地 面 防 滑 , 平 均 分 布 防 止 积 水 , 排 水 管 应 有 防 止 异 味 溢 出 的 装 置 以及 防 鼠 网 。12.地 面 和 墙 壁 的 结 合 处 要 至 少 75mm, 墙 到 墙 结 合 点 要 至 少 25mm13. 工 厂 加 工 区 的 入 口 处 应 设 有 适 当 的 消 毒 设 施 ( 如 鞋 靴 清 洗 池 ) 。14. 肉 类 水 产 类 加 工 区 的 所 有 食 品 接 触 表 面 必 须 是 光 滑 ﹑ 防 水 ﹑ 无 毒的 , 且 处 于 良 好 状 态 。15. 洗 手 池 安 装 自 动 水 龙 头 , 加 工 间 内 应 放 置 液 体 清 洁 剂 和 一 次 性 毛巾 。16.房 间 有 标 识 或 警示牌。17. 对于 多层建筑, 必 须 提供单独的 升降机用于 原材料﹑ 成品 及 废料的转运, 以 防 止 交叉污染。B. 预冷和 冷冻装 置1.有 适 当 预冷和 冷冻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