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公司目前决定部门经理由内地派到香港,员工则在香港本地招聘。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包括:(1)工资率(工资标准)、超时工作的工资率及任何津贴(无论以按件、按工、按时、按日、按周或其他方式计算);(2)工资期;(3)终止合约所需的通知期;(4)如员工享有年终酬金,则有关年终酬金、部份年终酬金和酬金期的资料。(二)劳动合同的终止在试用期内的首个月无需提前通知对方,无需支付代通知金;试用期内的第一个月后,劳动合同有明确规定的,依照合同的通知期提前通知对方,否则需支付代通知金,但不得少于七天。无试用期或在试用期结束之后终止劳动合同的,若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通知期的,依照合同约定的通知期提前通知对方,否则需支付代通知金,合同约定的通知期不得少于 7 天;劳动合同中无明确规定的,应提前不少于 1 个月提前通知对方,否则需支付代通知金。代通知金按照发出终止合同日期前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公司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不支付代通知金:(1)员工在与其工作相关的事宜上,故意不服从公司合法而又合理的安排(2)员工行为不当(3)员工犯有欺诈行为或不忠实行为(4)惯常疏忽职责。在香港这边,即时解雇对员工来说,属于严重的纪律处分,企业应慎重采用。员工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不支付代通知金:(1)合理的恐惧身体会遭受暴力或疾病危害(2)受公司苛待(3)已受雇不少于 5 年,并经注册医生证明永久不适合担任目前的工作。二、员工记录保管所有企业无论何时均须存放每一位员工过去 12 个月的工资及工作记录,工资及工作记录必须存放在公司的营业网点或者员工的工作地点,且须在员工离职后保存 6 个月。记录内应包含:1)员工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2)员工开始受雇的日期;3)员工的职位;(4)员工每个工资期所得的工资;(5)员工每个工资期的总工作时数(如协议约定工作时间,需要保管);(6)工资期;(7)员工可享有及已放取的有薪年假、病假、产假和假日,以及已支付给员工有关款项的细则;(8)年终酬金的款额及酬金期(如协议约定年终酬金,需要保管)(9)终止合约所需的通知期;(10)终止雇佣日期。违例与罚则:公司未保存员工的工资及用工记录的,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一万元。劳工处也可检查上述记录,查问有关人士及检取任何与《雇佣条例》所订罪行有关的证据。任何人士不遵行有关规定的,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 10 万元及监禁 1 年。三、员工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