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讲机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讲机的管理,正确使用对讲机和提高对讲机的使用质量,延长使用年限,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使用对讲机的车间
一、对讲机使用管理 1 、作业人员使用对讲机仅限于在值班时携带使用
要求专机专岗使用,严禁转借他人他岗,严禁个人携带外出
2 、各段站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各单位在用对讲机进行统一登记编号,按需领用,并负责对损坏对讲机进行鉴定和调换
3 、班组长须接班后对本班各岗位进行联络,各岗位及时响应,以验证通信畅通,班长应将联络验证情况记录在接班记录上
4 、 班组交接班时,必须做好对讲机的移交检查工作,交机人要讲明对讲机当班使用状况,接班者当场查验,发现损坏或通讯失灵立即报告班长
并写入交接班记录,签字确认
因使用人保管不当导致对讲机磕碰开裂、接触不好但勉强能使用的也应做好交接班记录并报告部门设备管理员
5 、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必须及时上报部门设备管理员,对故障对讲机设备管理员立即收回停用,并立即现场调查损坏原因,并及时将故障对讲机上交公司运输科
6 、新投用对讲机机身要求最低使用年限为六年
若在最 低使用年限内出现故障,按以下规定对公司进行损坏经济补偿: (一)能确定损坏责任人的,赔偿金额由责任人承担50%,所在单位承担50%
(二)不能确定责任人的,赔偿金额由责任班组承担50%,车间承担50%
(三)不能确定责任班组的,所在部门承担全部责任
7、新投用对讲机电池最低使用年限为一年
若在最低使用年限内出现故障,按以下规定对公司进行损坏经济补偿: (一)能确定损坏责任人的,责任人承担70%,单位承担30%
(二)不能确定责任人的,责任班组承担70%,单位承担30%
(三)不能确定责任班组的,所在单位承担100%
8、对因使用人保管不当导致对讲机磕碰开裂、接触不好的罚款 5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