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账 管 理 规 定 为 规 范 账 务 监 控 , 提 高 账 务 数 据 真 实 水 平 , 规 避 和 及时 发 现 账 务 问 题 隐 患 , 确 保 账 账 相 符 和 账 实 相 符 , 制 定 本规 定 。 一 、 对 账 工 作 包 括 会 计 账 核 对 、监 控 与对 账 、应收应付往来款对 账 。 对 账 工 作 由财务 部主持, 由相 关部门或人员支持配合。 二、 对 账 工 作 应当在规 定 的时 间内完成;对 账 工 作 涉及到的企业内部人员应当积极配合, 优先完成。 三、 对 账 工 作 涉及 到的人员应当在对 账 前, 完成本 职工作 范 围内的账 务 处理、账 务 登记, 以建立真 实 可靠的对 账平 台。 对 账 平 台的基本 要求, 就是每天要在第一时 间内完成各自的工 作 。 这需要优化各种票据 的报送流程, 票据 一定 要天天送达到所需部门尤其是财务 部门, 以利于进行账务 处理。 如果票据 不能及 时 送达所需部门, 企业的信息化管理就会 断层, 就可能不会 真 实 , 就会 严重影响到财务 管理工 作 。 四、 监 控 与对 账 、应收款对 账 、应付款对 账 应当双方签字盖章确 认, 以明确 责任和 规 避 管理风险;签字或盖章确认的资料应当妥善保 管和 归档。 五 、 对 账 责 任 人 在 对 账 过 程 中 , 要 以 企 业 的 利 益 为 重 , 主动 、 积 极 、 热 诚 的 与 对 方 单 位 或 个 人 友 好 配 合 和 沟 通 , 树立 良 好 的 部 门 形 象 和 企 业 形 象 。 六、 应 收 应 付 款 对 账 应 当 以 账 面 余 额 数 据 作 为 双 方 确 认 的数 据 。 对 于 影 响 双 方 确 认 的 数 据 一 般 在 “未达事项”和 “确认 事项”里进行描述, 同时双 方 应 当 积 极 配 合 , 共同对 “未达事项”和 “确 认 事项”进行核查到底。 一 是可以 保持对账 确 认 表的 数 据 与 会计账 面 的 数 据 一 致, 便于 事后核查;二是如果会计账 上没有的 数 据 也给予确 认 , 事后可能再次核对 时会给工作 带来复杂和 繁琐;三是对 会计账 没有的 资料独立 出来, 更能够反映对 账 中 问题的 焦点, 以 便于 解决 。 会计账核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