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规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工作时间规定 1. 员工考勤以每日考勤机打卡记录为准。 2. 上午上班时间: 8:30~12:00 下午上班时间: 13:30~18:00 午餐时间区域: 12:00~13:30 中午就餐及休息时间,可以在12:00~13:30 时间区域内,自由选择就餐时间,如需外出就餐,员工应该轮流就餐,外出就餐时间限定为30 分钟,可在休息区自由活动、休息,必须保证办公室有人值班。 第四条 考勤的时间单位 1. 本制度所称“一年”为当年的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2. “一个月”为当月的1 日至月末。 第五条 考勤计算周期 以月为单位计算,即每月自1 日至月末,如遇节假日等,根据工作安排,可提前或推后计算考勤。 第六条 关于请假的规定 1.员工请假应提前申请,并由有审批权限的主管批准后,方可请假。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在事前请假者,员工本人应口头申请,由有审批权限领导同 2 意后方可休假,并在3 日内补办假条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2.请假期间(无论病假事假)均无薪,有年假者可以年假抵折。 3.全年累计事假超过20 个工作日,取消年终奖励,并不参与下年度调薪。 4.在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可享受带薪年假,三年以上(含三年)可享受婚假及丧假。相关规定详见本制度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第七条 关于迟到、早退的规定。 1.未按规定时间上班的视为迟到;未按规定时间下班、擅自离岗视为早退。 2.迟到、早退扣款: 迟到时间 每次扣款金额 迟到、早退时间≤30 分钟 10 元 30<迟到、早退时间≤1 小时 20 元 1 小时<迟到、早退时间≤3 小时 30 元 迟到、早退时间>3 小时 视为旷工 3.一个月内累计迟到及早退3 次(含)以上者,给予警告处罚。如一年之内有二个月(含)以上出现“一个月内累计迟到及早退3 次以上(含)”情形,取消年终奖,不予评优、评先进。 4.对于迟到、早退的员工,公司将每月进行公示、通报。 第八条 关于旷工的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请假但未获批准的;以虚假理由请假的;续假未获批准的;单位 、部门或职位调整,逾 3 期不到岗的;虽提交辞职申请,但未到规定离职日期而不到岗、不履行职责的;一整天都没有出勤记录的;当日迟到超过3 小时的。 2.旷工者处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