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教学大纲绪论[教学目的及要求]了解、学习并全面掌握经济法学,应以其绪论为切入点
通过对绪论的学习,可以使学生对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及其学科地位、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以及我国经济法学应遵循的指导思想等有一个初步的、基本的的认识
必须明确的是,在学习绪论时,仍应以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为重点和主线,在搞清经济法和经济法学的区别和联系的基础上,以科学的研究方法学习和探讨经济法学,为以后本论的学习奠定一个良好的、扎实的理论基础
[基本内容]绪论内容有:(一)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二)经济法学的学科地位(三)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四)经济法学的体系和经济法学教程的体系[本章重点及难点]绪论部分的学习,应以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为重点;对学界就此问题存在的分歧做全面介绍并作出评价和分析
一、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对此问题应着重从以下几个层次加以阐述:经济法学作为法学的重要支柱之一,同其他法学学科一样应该有自己明确的、特定的研究对象
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决定了经济法学的研究内容、方向和体系安排
因此,探讨和研究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是经济法学的首要任务
对于什么是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在我国经济法学界大体上有两种基本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是经济法律、法规现象;另一种观点认为是经济法律、法规,这两种观点都不足以概括经济法学研究对象的全部
我们认为,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应当是经济法律、法规现象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其他社会现象
二、经济法学的学科地位经济法学的学科地位,是由经济法作为一个部门法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整个社会经济的所发挥的调整作用决定的
经济法学是我国法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分支,国家教育部等部门将其定位于法学的十四门二级学科之一
三、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经济法学的发展与其研究方法的发展是紧密相关的,研究经济法学必须重视其研究方法
经济法学作为一门全新的、蒙发未久的法学学科,其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