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引(投资人版) (征求意见稿) 1 总则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101 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建市〔2017〕167 号),规范广东省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活动,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现行的建设项目投资、勘察、规划、设计、监理、造价、招投标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等编制
本指引适用于广东省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的投资人选择、评价与考核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投资人在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除应遵循本指引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建设项目 为完成依法立项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而 进行的、有起 止 日 期 的、达 到 规定要 求的一组相互 关联 的受 控 活动,包 括 全过程工程项目管 理、投资咨询、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 理、监理等工作
简 称 为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 是 指对 建设项目全生 命 周 期 提供 组织、管 理、经 济 和技 术等各 有关方面 的工程咨询服务,包 括 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项目管 理以及投资咨询、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监理、运 行维护咨询以及 BIM 咨询等专 业咨询服务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可 采 用多种 组织方式,由 投资人授 权一家单 位 负 责 或 牵 头 ,为项目决 策 至 运 营 持续提供 局 部或 整体 解 决 方案以及管 理服务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 位 是 指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