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明传电报 武豫消明发„2010‟ 241 号 签批或盖章 王建刚 等级 加急 发电时间 9:00 值机员 15 关于转发公安部消防局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 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规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公安消防支队: 现将公安部消防局制定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规则(试行)》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规则(试行)》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确保严格、公正执法的规范性文件
各支队要组织全体防火监督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握文件精神实质
要严格执法程序,按照资料审查、实地检查、对照判定的次序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和法律文书
承办单位:指导处 电话:841-25416 共 12 页 2 要严格判定标准,明确检查重点,对照规则要求逐一检查,特别是要比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判定不合格要点》的内容,逐一对照把关,严防形成先天性隐患
要坚持阳光透明执法,按照警务公开要求,向社会公布相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同时,所有执法环节必须网上流转审批,限时办结
要热情服务执法,在执法检查中始终坚持理性、文明、平和,深入开展技术服务,积极开辟绿色通道,严格落实即办快结制度,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满意度
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3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 消防安全检查规则 (试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行为,依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应当依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九条规定,按照资料审查、实地检查、对照判定的次序进行
第三条 资料审查主要审查依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八条应当提交的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对 1998 年 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