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的主体 上世纪7 0 年代末8 0 年代初,全球性的行政改革预示着政府自身治理模式的转变,公共管理主体逐渐呈现多元化的趋势
它不仅体现在公共管理的主体构成上,还体现在公共管理行为的过程中
在我国,就组织层面而言,公共管理主体主要包括政府、社会自治组织及事业单位
社会自治组织具体包括各种职业自治组织、行业自治组织、学术自治组织、社区自治组织、综合自治组织
尽管公共管理各个主体在发展中还存在不足,但总体而言,在社会治理中,服务价值理念的张扬和凸显以及在治理实践中的坐实,促进了人类社会治理模式的转型,社会治理主体的结构由传统的线型结构向网络结构转变
公共管理主体的含义 公共管理是一系列的行为过程,其目的是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合理有效地配置社会公共资源,为社会的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进一步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
在这一过程中,必然会出现行为的主体、客体以及手段之间的联系,公共管理实际上体现为这三方面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有机统一过程
其中,公共管理主体是这一过程中的主体要素,对公共管理职能的实现有着决定性的作用
关于公共管理主体的含义,学术界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把公共管理主体限定为公共组织体系,包括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两大类
这种观点也存在差异,有的认为,公共管理主体是政府和非政府公共机构;也有的认为,公共管理主体除政府外,还有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其他公共组织;还有的认为,公共管理主体除政府外,还有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司法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民主党派以及授权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社会中介组织等
另一种观点是将公共管理主体理解为甚至等同于公共组织的组成人员
“主体的划分很难有明确的界限,因为公共服务概念的理解被大大扩展了
公共服务不仅包括政府的三个分支部门,而且包括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三个层次,而且包括非赢利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