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法制安全教育暨禁毒法制教育宣讲材料 盘县石桥镇鲁番小学 第一篇章 青少年法制安全教育 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我国制定了许多有关保护青省年成长的法律法规,今天,我要和大家讲的就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知识,希望通过今天的讲座,同学们能够多掌握一些法律常识,对照一下自己在学习、生活中的行为,能够利用法律法规为更好地保护自己。 什么是未成年人?我国法律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称为未成年人。什么是犯罪?我国刑法作了明确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 及 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 照法律应 当 受 到 刑罚 处 罚 的,都 是犯罪,但 是情 节 显 著 轻 微 危害不 大的,不 认 为是犯罪。” 简 单 的说 ,犯罪就严 重 危害社会的行为,比 如 盗 窃 、抢 劫 、杀 人等就是一种 犯罪行为,会受 判 刑、抓 进 监 狱 的严 重 处 罚 。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提 出 了预防未成年人的九 种 不 良 行为,只 要你 有了这 几 种 不 良 行为,就很 容 易 滑 向 犯罪的边 缘 :( 一) 旷 课 、夜 不 归 宿 ; ( 二 )携 带 管 制刀 具 ; ( 三 ) 打 架 斗 殴 、辱 骂 他人; ( 四 ) 强 行向 他人索 要财物 ; ( 五 )偷 窃 、故 意 毁 坏财物 ; ( 六 ) 参 与 赌 博 或者变 相 赌 博 ; ( 七 ) 观 看 、收 听 色 情 、淫 秽 的音 像 制品 、读 物 等 ; ( 八) 进 入 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 适 宜 进 入 的营业 性 歌 舞 厅 等 场 所; ( 九 ) 其他严 重 违 背 社会公德 的不 良 行为。在这 几 种 不 良行为当 中,同学们尤 其要注 意 千 万 不 可 有下列 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2、携带管制刀具。3、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4、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为什么要特别提出这几点呢?因为同学们经过老师父母多年的教育,都已经知道偷窃、赌博等行为是社会所不允许的,而对上述四条所说的行为,同学们认为这些都是不算什么大事,而且这些事情在同学们生活、学习中经常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