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以案为镜”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根据局机关纪委的统一布署,第九支部于 2024 年 6 月日开展了“以案为镜”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 “关于 5 起江西省直机关科级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等文件,使我深刻认识到了开展警示教育必要性和强化纪律意识、严抓作风建设、自觉接受监督的重要性。 以案为镜,强化纪律意识 纵观通报中的 5 起科级干部违规违纪问题,有 4 起都是“吃喝玩乐”之类的小事,只有一起涉及单位“小金库”问题。虽涉及金额小,但长期下去,影响将会越来越大,好比蛀虫从根部昋食参天大树,如不加以整治,久而久之必将根损树倒。从个案上看,这几起案件绝对是小金额小事情,但对宽阔老百姓而言,这就是特权行为。一旦党员干部把人民给予的权力作为特权,作为领导干部谋取私利的工具,必定导致老百姓的不满,最终也将葬送党员干部的政治前途。 那么, 仍然要踩红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我认为主要有两点原因: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其一,权力的傲慢与任性。手中有权,并且权力又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导致大小事情都是当权者说了算,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当权者的任性思想;其二,纪律意识淡薄。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进而对工作会议用餐、业务接待标准、小集体小利益有所放松,吃喝玩乐之风一旦抬头,一些小诱惑、小利益等不正之风就难以抵御。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纪国法是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定要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牢记八项规定,强化纪律意识,常常正正衣冠、照照镜子,做到以案为镜,杜绝一切物质上、精神上的诱惑,争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 加强约束,抵制不正之风 我们有些党员干部在大事大非面前可以明辫是非,能做到拒腐蚀永不沾,可在小事小非面前就犯糊涂。有少数领导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认为,工作之余花几百元聚个餐,吃餐饭、喝点酒、用下车,一来商谈工作,二来增进感情,是“小事一桩”,又没有大吃大喝,算不上违反八项规定。如:江西省煤田地质局 224 地质队下属分宜大酒店副总经理付红霞(副科级)组织酒店各部门负责人聚餐,公款报销餐费 530 元,就违反了八项规定中的第八条“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此案金额的确很小,但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