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减证便民”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彻党 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 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进展理念,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实施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三、工作目标 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坚持问题导向、高效便民、协同推动、风险可控的基本原则,持续深化推动“放管服”改革,切实减少循环证明、重复证明,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逐步形成标准科学、规则统一、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公平公开的治理模式,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工作任务 (一)明确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含义
本实施方案所称证明,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依法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提供的需要由行政机关或其他机构出具的、用以描述客观事实或表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明符合特定条件的有关材料
本实施方案所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受理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下同)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标准、要求,同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后,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直接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
(二)确定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
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纳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申请人不愿承诺、无法承诺或不愿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的,应按要求提交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和省政府及市政府要求的证明
申请人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