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前 违 法 建 筑 查 处 工 作 中 存 在 的 几 个 问 题 及 建 议 自 2014 年 《 重 庆 市 查 处 违 法 建 筑 若 干 规 定 》 ( 市 政 府 令 第 282 号 )施 行 以 来 , 我 区 违 法 建 筑 查 处 工 作 取 得 了 显 著 成 效 , 各 镇 街 掀 起 了 控 违 、整违 的 工 作 热潮, 新增违 法 建 筑 得 到有效 遏制, 但违 法 建 筑 查 处 工 作 中 仍存 在 以 下突出问 题 和难点亟待重 视
一、突出问 题 和难点 ( 一) 顶层设计待完善 一 是 违 法 建 设 治 理 的 法 律 手 段 不 足
目前 违 法 建 设治理的 法 律依据主要是《 城乡规 划法 》 第 64 条和第 68 条, 违 法 者承担的 法 律责任无论是拆除、没收还是罚款, 主要还是行 政 责任
这些行 政 责任, 相比违 法 者造成 的 社会危害和非法 获取 的 巨额利益 而 言 , 大 多 也 不 相适 应
违 法 后 果 轻微 , 难以 形 成 有效 震 慑
二是 违 法 建 设 治 理 的 周期过长
《 行 政 强 制法 》 第 44 条对 违 法 建 设的 拆除有特 殊 规 定 , 有利于 保 护 当 事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 但该 行 政 强 制执 行 的实 施 程 序 过 长 ( 即 使 无行 政 复 议 、诉 讼 , 拆违 程 序 时 间 也 长 达6 个 月 )
目前 《 行 政 强 制法 》 尚 未 对 如 何 快 速 、灵 活 处 理违 法 建 设做 出细 化 规 定
此 外 在 基 层实 际 执 行 中 , 对 正 在 建 设的 违 法 建 筑 一般 要求15 天 内 拆除
但根 据《 行 政 强 制法 》 第 10 条之 规 定 , 并 无法 律、法 规 来 支 持 对 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