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急救管理制度汇编 急诊科工作制度 一、急诊科必须 24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 、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规则、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 学理论和抢救技术,实施急救措施以及抢救制度、分诊制度、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治疗 护理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监护室与抢救室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查房会诊制度、消 毒隔离制度,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二、值班护士不得离开接诊室。急诊患者就诊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 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臵(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来院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值班医师在接到急诊通知后,必须在 5~10分钟内接诊患者, 进行处理。对拒绝来急诊科诊治患者或接急症通知后 10分钟不到的医师,急诊室护士随时通 知医务部、门诊部或总值班室,与有关科负责人联系,查清原因后予以严肃处理。 三、临床科室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每人任期不得少于 6个月。 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部、门诊部批准,方可 参加值班。 四、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由专人管理,放臵固定位臵,经常检 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五、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 观 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症患者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 再护送病房。对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及时送手术室进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 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患者。 六、急诊患者收入急诊观察室,由急诊医师书写病历,开好医嘱,急诊护士负责治 疗,对急诊患者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地采取治疗措施。观察时间一般 不超过 3天,最多不超过一周。 七、遇重大抢救患者须立即报告医务部、护理部、门诊部,有关领导亲临参加指挥 。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八、急诊范围: 1.急性外伤、脑外伤、骨折、脱臼、撕裂伤、烧伤等; 2.急性腹痛; 3.突发高热,呼吸、血压、心率(律)及神志明显异常者; 4.突然出血、吐血、有内出血征象、流产、小儿腹泻、严重脱水及休克者; 5.有抽风症状或昏迷不醒者; 6.耳道、鼻道、咽部、眼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