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化:我国高考制度改革的方向“统一性”成为统一高考制度相对公平、高效选才的基础,但同步也是导致高考产生一系列弊端的本源,如压抑了考生个性、限制了考生的求异思维,忽视了不一样地区的教育条件以及各类教育形式对生源原则的不一样规定等。因此,从改革高考的“统一性”入手,探索多元、灵活的高校招考方案就成为目前高考制度改革的基本动向,也是大学前教育实行素质教育的必然规定。其一,考核维度与录取原则实行多元。统一高考“以分为纲”,难以对考生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因此,高考改革要继续深化考试内容改革,强调对考生知识掌握程度、运用知识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学习能力、道德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据悉,江苏、广东、山东等地尝试新的高考录取原则,将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列入录取根据。以江苏为例,该省高考模式为“3(语文、数学和英语)+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中学在实行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采用学生自评、同伴互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评价、学校评价等方式,对学生道德素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体现等六个方面的体现进行评级,评价成果记入学生“成长记录袋”。这样,以往的“成绩单”就成了如今的“评价单”,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作为高考录取原则之一。将综合素质评价列入高考录取原则,体现了“增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价值观,可有效防止统一高考“唯分论”弊端,更为实行素质教育提供了契机。综合素质评价列入高考录取原则,意味着素质教育将成为现实,从而推进高考录取原则多元化。而从国际范围来看,实行录取原则多元化是一种普遍做法。如美国的大学除了把 SAT 或ACT 成绩作为招生录取的根据之一外,还要关注申请者中学所学课程与学业成绩、高中毕业证明、专长与爱好、论文写作、推荐信函、面试状况等;澳大利亚首都区则以学生高中两年的综合成绩加上一次地区的“全澳等级考试”成绩来综合评估学生的大学录取分数;韩国教育人力资源部于公布了《高考制度改善试案》,将减少高考成绩的比重,提高学校生活记录簿的比重,记录簿中有关学生的社会公益、学习成绩、读书活动等领域的体现成为大学招生的重要参照。[1]多元化的录取原则将促使形成多元化的教育体系,给受教育者提供最充足的发展空间,使他们可以掌握卓越的技能来应付复杂的未来社会。科学的考核应具有综合性、全面性和常常性。除了积极尝试引进综合素质评价,应探索在国家指导下由各省组织实行一般高中学业水平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