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法律法律规范党建活动经费管理,依据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一)本办法所称党建活动,是指基层党组织开展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等活动
(二)基层党组织使用财政资金开展党建活动,适用本办法
(三)党建活动所需财政资金,在党委组织部的党建专项经费中列支,学校在年度部门预算中保障
二、计划管理 (一)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必须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和党费,结合党建工作要求实际,按年度编制党建活动计划(包括活动内容、形式、时间、地点、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
(二)基层党组织编制党建活动计划,应当充分听取党员意见,并经基层党的委员会或支部(总支)委员会讨论
(三)党委组织部汇总基层党组织年度党建活动计划并进行初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核,经财务处审核并报校党委批准后,按要求于每年 12 月底报应急管理部直属机关党委备案
(四)基层党组织根据年度党建活动计划使用经费,不同项目之间可调剂使用,但支出标准有明确限额的项目不得突破上限
(五)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党建工作需要,临时增加使用财政资金开展的党建活动,应当报党委组织部和财务处审批同意后开展
三、开支范围和标准 (一)党建活动经费支出项目包括:租车费、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和其他费用
(二)党建活动经费按支出项目,分别执行规定标准(具体项目及标准见附表),并根据上级标准适时调整
(三)使用党建活动经费开展教育培训,开支范围和标准应符合《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24〕540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