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聘用合同 甲方(聘用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经董事会决议,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总经理。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1 本合同期限自 2013 年 7 月 10 日起,至 2016 年 7 月 9 日止,聘用期为 3 年。 1.2 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1.3 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表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乙方受聘为公司的总经理后,对公司董事会负责,享有国家有关法律、本公司章程和本公司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和履行同等义务。 2.1.1 负责公司的管理经营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1.2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2.1.3 遵守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根据实际需要,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组织编制公司的各项具体规章和基本管理制度; 2.1.4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应由CEO 提名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2.1.5聘任或者解聘除 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 的管理人员; 2.1.6 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奖 惩 及 其他福 利待 遇 的分 配 方案,经董事会审 核 后执 行; 2.1.7 受董事会委托代表公司参加各项社会活动; 2.1.8 遵照财务制度和审批规程,根据公司批准的年度、季度、月度资金收支计划和费用支出计划,审批公司各项资金收支和费用支出,并向董事会、监事会提交公司经营中的前期工作报告和述职报告; 2.1.9 对于超越本人职权范围需由董事会讨论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2.1.10 乙方虽非公司董事会成员,但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 2.1.11 主持和召集总经理办公会等工作会议; 2.1.12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2 乙方对下列事务享有审批权: 2.2.1 人民币 元人民币以下的公司业务管理支出; 2.2.2 人民币 元人民币以下的单项财务费用; 2.2.3 人民币 元人民币以下所属员工一次性借支; 2.2.4 经董事会审核后的员工工资审批; 2.2.5 凡超出上述 1 至4 项权限范围者,均报董事会批准; 2.2.6 董事会赋予的其他审批权限。 乙方违反2.2 条各项审批权限规定所作出的审批为无效审批,若对公司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