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国刑事陪审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 刑事陪审制度是吸收普通公民参与国家刑事审判活动的一项司法制度。它对于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刑事司法程序的正当性以及维护司法公正都具有重要意义。在英美法系国家,刑事陪审制度被视为整个刑事诉讼的基石;在大陆法系国家,刑事陪审制度也是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制度。在我国,刑事陪审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事司法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现行的刑事陪审制度,在发挥其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目前,学术界对我国现行刑事陪审制度的存废问题存在较大争议,有的主张废除,有的主张完善。本文在分析我国现行刑事陪审制度存在弊端的基础上,对如何完善我国的刑事陪审制度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我国现行刑事陪审制度的缺陷分析 虽然刑事陪审制度在我国的法制建设过程中曾经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立法和司法实践的不足,我国刑事陪审制度存在的缺陷日益凸现,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价值认识缺陷 目前,对刑事陪审制度存在的价值认识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把司法民主简单地等同于政治民主。刑事陪审制度的实行,有利于吸收普通民众参与案件审判,分享司法权力,从而促进司法民主。但是在实践中,有人把司法民主简单地理解为政治民主,两者混为一谈,具体表现为:从陪审员的产生来看,在选举人民代表的同时选举人民陪审员,并且按选举人民代表的标准选举人民陪审员;从陪审员自身来看,许多人把当陪审员仅仅当作一种政治荣誉,缺乏责任意识;从法院方面来看,一些法院借口陪审员出庭难以保障,陪审员陪审期间的待遇无法解决,陪审员权利、义务设置不合理、影响判案质量等理由,少用或不用陪审员。但由于陪审制度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于是一些法院就下达了硬性指标,规定每年必须有百分之几的案件实行陪审。迫于压力,法院一方面长期使用已经积累了一定经验的陪审员,另一方面,通过聘请人大代表、民主人士、专家、学者、妇联干部、法院的离退休人员等充当陪审员,这样既完成了指标,又确保了案件的质量。在这里,陪审制变成了一种象征性的、起点缀作用的制度。 二是以效率低下为由质疑刑事陪审制度。刑事陪审制度以司法民主作为基本价值追求和评价尺度。由于陪审制度所设计的繁琐程序造成了金钱和时间的巨大耗费,从而引发了广泛的批评。许多人因此对陪审制度存在的合理性提出了质疑,有人甚至主张废除陪审制,归纳其理由有二:一是陪审员缺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