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网络信息立法的现状和对策建议 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带来了信息生产、处理和传播方式的网络化发展,互联网时代和网络社会已经来临,人类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等已经发生了改变,还可能发生更大的改变
自 1994年我国正式接入国际互联网以来,我国信息网络快速发展,同时,我国的网络信息法制建设也取得了长足进步
我国网络信息立法的现状与存在的不足 (一)我国网络信息立法的现状 目前,我国已制定上百件有关网络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司法解释以及地方性法规
其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是我国互联网安全立法工作的重大成果,是有关互联网安全规定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
就网络信息立法所规定的内容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关于网络安全,我国互联网安全的具体内容包括网络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二是关于网络信息服务与管理
我国将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并实行相应的管理制度
三是关于网络著作权保护
著作权法将计算机软件纳入调整范围,明确了信息网络传播权
四是关于电子商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合同书、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五是关于个人信息保护
六是关于未成年人保护
国家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推广用于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
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制作或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网络信息等
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七是关于网络侵权以及预防和惩治网络犯罪
(二)我国网络信息立法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在我国,还存在对网络立法重要性和紧迫性的一些模糊认识,主要表现在:一是重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