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浩一认知功能语法提要 一、引言 我在 1989 年以英文稿发表〈以认知为基础的汉语功能语法刍议〉(Toward a Cognition-based Functional Grammar of Chinese),提出我对汉语语法研究哲学及的方法
[1] 这个刍议一方面是基于我在 1970 年代后期对生成语法的反思,另一方面是我自己在汉语教学经验中得到的启示
我在 1984 年发表的有关汉语动词系统的时间概念及1985 年发表的汉语词序与时间词序就是我在 1970 年后期对生成语法的反思所得到的一些心得
在这两篇文章中,我对生成语法学者所信仰的语法自主性设理 (autonomy thesis of syntax)提出质疑,并且开始回归采纳久已被现代及当代语言学主流所忽视的语言相对论(linguistic relativism)
在这段时间中,美国生成语法学者也开始思索这个问题,并且在有些方面与我的看法不谋而合
这些学者的代表是 George Lakoff 和 Ronald Langacker
他们两人都同时在 1987 年发表了有关认知语法的专书,更加强我提倡汉语认知功能语法的动机
在过去的十年内,我也在这个理论架构上研究汉语语法,得到一些初步的成果
最近张敏(1998)的书中介绍了认知语言学的哲学基础及方法,也把我近年来研究的成果做了更进一步的讨论
二、哲学及方法 认知功能语法,顾名思义,就知道它是一种功能语法
功能语法学家 (包括认知语法学家) 与形式语法学家对语言的本质有以下四点不同的基本认识
第一、代表形式语言学主流的 Chomsky 学派认为语法是人类天赋语言本能(language instinct)的体现,而且作为一种心智能力,语言能力 (language faculty) 是独立于其他认知能力
因此语法的体现是自主的不会受到语言之外的认知及人类生活经验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