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发挥党支部作用,切实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制度,保证党支部委员会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律法律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上级党委有关规定,结合支部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支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支部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和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事项
第三条支部委员会成员根据分工,认真履行自己职责,定期向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要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支部委员会会议是总经理办公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重大事项决策的前置程序
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讨论后,再由总经理办公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作出决策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五条议事范围 (一)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精神及工作部署,讨论公司贯彻落实实施意见; (二)支部党的建设、党风廉洁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事项; (三)以支部名义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问题; (四)讨论决定公司管理干部的培育、选拔、推举、调配、考察、奖惩以及后备干部培育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五)支部委员会管理权限内违纪案件,违纪人员的处理; (六)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的指导意见,讨论做好意识形态、群众工作、信访、统战和稳定有关重要事项; (七)其他应由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第六条前置讨论讨论审议事项: (一)公司战略进展、中长期进展规划、经营计划等重大管理事项和其他有关公司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 (二)年度进展目标、年度投融资计划、年度工作报告、年度预算执行及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