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增强反洗钱意识之途径在当今社会中,贩毒、走私、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十分泛滥,他们通过上述犯罪行为聚集了大量的非法收入
但由于各国政府严格的金融和税务制度,使得犯罪集团的非法收入难以被挥霍、转移,也不能在经济领域中正常流通,这就出现了犯罪分子想方设法合法化问题,洗钱就成为一种必然的犯罪现象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由于受本部门、本行业及个人利益的驱使,往往不惜铤而走险,违规操作,将犯罪分子的非法资金融人到银行的合法资金中,使之合法化
近年来,银行内部人员主动涉案的案件也屡见不鲜,例如,史上涉案金额最大的广东开平中行“10·12”案以及黑龙江河松街中行高某案都反映了银行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盗窃银行资金
一方面反映了银行内部对高管人员的监督缺位,另一方面也反映了银行高管反洗钱意识薄弱
上述现象的产生,究其原因,除少数金融从业人员受利益驱使,铤而走险外,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对反洗钱认识不足,反洗钱意识薄弱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
正确的意识能够指导人们有效的开展实践活动,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错误的意识则会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
从以上案例看出作为在反洗钱工作领域担负愈来愈重要作用的金融机构,提升反洗钱意识在反洗钱工作中发挥着及其重要的作用
如何提高反洗钱意识
首先要持续地开展反洗钱宣传工作
反洗钱工作是一项重要的、长期的和艰巨的工作,能真正把此项工作做实做强,需要借助各种渠道和途径不断宣传,做到人人知晓什么是洗钱,洗钱的基本过程及洗钱的主要方式、危害以及反洗钱的意义等,提高全社会公众自身防范意识
其次,要从金融机构内部抓起,反洗钱的先锋战士为基层员工,然而基层员工普遍缺乏反洗钱意识薄弱
像大额支取或频繁转账,短时间内账户资金频繁进出的,长期不动账户突然激活,异地进行交易等形式从事洗钱活动的没有引起临柜人员的警惕
一些基层行工作人员不熟悉与其业务相关的金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