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农林局项目管理工作规定 局属各科室〔站〕: 为不断完善农业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农业项目的监督检查,保障农业项目的有效实施,依据《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方法》、《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法律法律规范农业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对全区政府投资建设工作实施廉洁工程责任制的工作看法》有关精神,对全部经我局申报并由我局管理的项目的申报和实施,提出如下工作规定: 一、全部项目必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法律法律规范和程序要求做好前期预备、投资打算、工程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项目批准部门有特别要求的,必需严格遵照执行。 二、项目申报遵循“公开申请、公正管理、科学评审、择优扶持、集中讨论”的原则,依据上级部门申报要求和实施单位项目申请状况,承办科室将项目基本状况一项一表交由局务会议统一审核确定,再交由承办科室详细办理。 三、全部项目在局层面须明确工作要求、时间进度,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详细责任人,负责项目的日常检查监督工作。同时明的确施单位相关责任人和详细工作要求等,确保项目按序顺当实施。 第 2 页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四、每季度召开局务会议,听取项目实施进度等状况汇报,每半年组织一次项目实施状况的现场推动和检查工作。 五、项目管理科室及详细责任人必需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主动推动项目管理信息化,努力降低项目管理行政本钱。 六、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加项目建设,主要监督项目申报的公正性、程序的合法性、手续的完备性,推动过程中制度执行和廉洁自律状况。 七、项目竣工验收后,组织对项目进行考核评比,并依据考核状况进行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