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国际税法根本原那么之探讨「摘要」国际税法的根本原那么包括国家税收主权原那么、国际税收分配公平原那么、国际税收中性原那么和跨国纳税人税负公平原那么。这些原那么互有不同,但也密切联系。国际税法的每一制度或具体原那么往往都同时反映了上述四项原那么。 一、引言 任何一个法律部门都应有其根本原那么,没有根本原那么的法律不可能作为法律存在。[1]国际税法是一独立的法律部门,当有其自己的根本原那么。但至于国际税法究竟包含哪些根本原那么,那么是众说纷纭,仁智相见。概括起来这些学者的主张可分为以下几种:1.一元说,即征税公平原那么。高尔森教授在由其主编、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国际税法?一书中是这样认为的。但他是把征税公平原那么作为国际税法最重要的原那么[2]来认识的,根据其含义可能还有其它一些重要原那么,只是没有列出来而已。尽管如此,我们暂且称其为一元说;2.二元说,即国家税收管辖权独立原那么和公平原那么〔包括国家间税收分配关系的公平和涉外税收征纳关系的公平〕;[3] 3.三元说,即国家税收管辖权独立原那么、国际税收分配的平等互利原那么和税收无差异待遇原那么。[4] 4.四元说,即国家税收管辖权独立原那么、防止国际重复征税原那么、消除对外国人税收卑视原那么和防止国际逃税和避税原那么。[5] 笔者认为上述著者均从一定的角度对国际税法的某些根本原那么进行了较好的说明,但也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有的是对根本原那么的概括不够全面,遗漏了某些根本原那么,也有的把一些具体原那么作为根本原那么,还有的把更具体的问题作为根本原那么来对待,而且他们也均未对其观点进行具体论述。 为了能够更好地推动国际税法根本理论问题的讨论,以及有利于较好地解决现实中的有关问题,本人在此谨根据近年来对国际税法的讨论,提出对国际税法根本原那么的看法,以求教于同仁。 二、国际税法根本原那么的含义 所谓原那么是指人们对某一事物、事物开展的因果关系以及如何进行推断的信念或理念。[6]这种信念或理念往往是指导人们行动的理论根底或指南。作为标准人们行为的法律,必须要有人们可以遵循的信念或理念。 一般地说,原那么有大原那么和小原那么之分,或者根本原那么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与具体原那么之分。在大原那么下有小原那么,在小原那么下还有更小的原那么;或者在根本原那么下有具体原那么,在具体原那么下还有更具体的原那么,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