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大小学教师考勤制度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本制度。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原则严格规定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与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规定参与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考核措施 1、学校实行领导值日制度。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早、午准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状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校长,按周汇总填表于下周工作例会公布。 2、考勤实行周公布、月小结、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三、考勤规定(一)作息时间规定:1、上午:值日领导、值周教师、全体教师必须于 8:00 前准时到校;签退时间需在 11:30 后。 下午:值日领导、值周教师、全体教师于 2:00 前需准时到校;写字课由班主任带班;签退时间需在 5:00 后。 2、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下午第三节课上课开始,临时会议另行告知。(二)请假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长,请假期间的工作由教导安排。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2、教师病假一天以上者必须持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限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献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承认。4、课堂教学、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规定参与的其他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5、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规定参与的其他活动因事、因病请假者,按课时计算,合计 6 节视为请假 1 天(例会请假按半天计算)。6、凡经学校同意参与的函授、自学考试等业务进修,离岗时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肩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7、婚、丧、产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经同意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8、教师因公出差(如:出外听课、考试、参与业务竞赛等与教学有关的业务),不计缺勤。四、奖惩规定1、每月无事假、病假、无旷工、迟到、早退等,发给满勤奖 40 元;5 次内(含 5 次)每迟到、早退 1 次从满勤奖中扣 1元,6—10 次内每迟到、早退 1 次从满勤奖中扣 2 元;10 次以上每迟到、早退 1 次从满勤奖中扣 3 元;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