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全面落实医院工程,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和完善人才引进工作,推动医院各学科发展,建设一支梯队合理、业务精湛、爱岗敬业的高水平人才队伍,不断提高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水平,根据《桂林医学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科学规划、按需引进。围绕医院发展的总体规划,根据医院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求,按照“按需引进、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的原则进行引进。第二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优先引进重点学科、博士点建设学科和紧缺专业急需的高层次人才。重点引进在国际上有一定知名度或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学科建设急需且有发展潜力的人才。同时统筹考虑充实其他学科发展所需的高层次人才。第三条注重学术、德才兼备。引进的人才需德才兼备、爱岗敬业、具有团队精神。坚持学术与业绩并重、科研与教学兼顾的考察标准,严格考核,确保质量。第四条积极引进、重在使用。根据人才需求,各学科要开拓视野,积极主动引进人才,同时要努力搭建事业平台,创新机制,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作用。第二章引进人才的分类及评价指标第五条为适应学科发展需要,原则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桂办发〔〕号)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将引进的范围和对象分为六个类别,具体评价参考指标如下:(一)高端人才: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桂办发〔〕号)文件规定的认定参考目录中、层次及层次人才的第(一)项中的第项之一者。(二)第一层次人才:博士,且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八桂学者,或等同于“八桂学者”层次的特聘人才,如珠江学者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桂办发〔〕号)文件中规定的认定参考目录中层次人才的第(一)项中的第项之一者;近年以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含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近年承担美国基金或等同于美国基金层次的国以上(包含分)论著一篇,且另有 I 区(按中科院分区)论著二篇;在国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任职年以上并具有、、职务之一或高于以上职务者。(四)第三层次人才:博士,且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项者:()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桂办发〔〕号)文件规定的认定参考目录中层次人才的第(一)项者,或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