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律师承办国有企业改制与相关公司治理业务操作指引目 录 第一章 总那么 2第二章 国有企业改制业务 4第一节 尽职调查与编制
尽职调查报告
4第二节 编制
职工安置方案
11第三节 报批备案 16第四节 产权转让与产权交易 20第五节 政策文件的制定与改制辅导 25第六节 工商登记 27第三章 相关公司治理业务 29第四章 法律意见书 34第五章 附那么 42 第一章 总那么第 1 条 宗旨为指导律师承办国有企业改制与相关公司治理业务,标准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律师在国有企业改制与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关于进一步标准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60 号文〞)、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方法
(以下简称“3 号令〞)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关于标准国有企业改制的标准性政策文件(以下简称“标准性政策文件〞)的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 2 条 定义及业务范围2
1 本指引所称律师承办国有企业改制与相关公司治理业务,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改制企业、产权持有单位、其他改制当事人的委托,指派律师为委托人提供与国有企业改制相关的法律效劳,协助改制后的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及法人治理结构
2 律师承办国有企业改制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开展尽职调查,编制
尽职调查报告
2 协助产权持有单位或改制企业完成国有产权界定的工作,代理产权持有单位或改制企业处理国有产权方面的纠纷;2
职工安置方案
,涉及国有产权转让的,制作
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4 编制各类标准性法律文书,参加谈判,审核其他交易方提供的材料或法律文件;2
5 依法对产权持有单位或改制企业报批的
国有产权转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