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依据:(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2)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3)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二、工程概况: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后勤保障中心施工项目,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医院原有食堂拆除后的区域
总建筑面积为 28000m2,其中:餐厅 7065 平方米,职工宿舍 17225 平方米,健康教育基地 1311 平方米,活动室 504 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 1895 平方米
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 50 年
抗震设防烈度为八度
地下 1 层,地上十八层,建筑总高度 73
8 米(室外地坪至顶层板面);地下 1 层为设备用房及地下车库;一层、五至十层、十八层为办公用房;二至四层为餐厅;十一至十七层为宿舍
该建筑为一类高层建筑
地下、地上耐火等级均为一级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小型机械如下:机械名称型号数量全自动钢筋箍筋弯曲机GF-25 型2 台自动液压线材调直切断机YGT4-141 台钢筋直螺纹剥肋滚丝机GHB-40132 台钢筋切断机GQ40/50 型1 台圆锯机MJ104
105A 型2 台搅拌机JZC3501 台手提式电焊机BX2403 台三、机械使用安全规定1
现场施工机械必须按施工平面图布置,如须移动,必须经现场施工负责人同意方可移动
现场机械安装应稳固,带有胶轮胎的机械应将轮胎拆下并垫离地面保养好
按规定搭设操作平台、防护栏杆,保证进出料安全,整机应搭设安全可靠的操作棚
机械安装或检修完毕,必须经试运转正常后,办理交接班签证手续后方准使用
一切机械、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必须接零、接地线,电阻不大于 10 欧
在同一供电系统中不准有的设备接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