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勘测设计程序目的规定了电力工程设计勘测工作的职责、内容与要求以及电力工程设计工作程序。适用于电力工程设计院。范围1、承接电力系统内电力工程咨询业务和工程的勘测设计业务。2、承接系统外单位委托的工程的勘测设计及技术咨询。3、承接系统的电力规划咨询业务。工作程序电力工作勘测设计工作流程图前期工作1、前期工作包括站址踏勘调查,站址勘测和编可行性研究报告。2、站址踏勘调查是指收集站址的地形、地貌、地质、水文、交通运输以及进出线走廊的资料。3、站址勘测是指对站址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形地貌以及站区范围进行勘测从而得到定性和定量的资料和结论。4、可行性报告的内容包括:建设依据和目的、建设规模、建设的条件、环保要求以及电力负荷平衡、接入电力系统方案和投资估算等。初步设计1、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工程的初步设计工作。2、在研究、分析有关工程资料的基础上,拟定设计原则。3、确定设计方案。根据设计原则制订设计方案,并对不同的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得出推荐意见。4、根据设计推荐方案和系统的要求确定设备规格型号、数量和运行参数。5、根据设计方案和设备、材料选定结果文件编制工程概算。6、编制和出版设计图纸及有关文件,报有关部门审批。7、电力工程初步设计必须符合电力行业有关规定要求的深度。施工设计1、根据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的意见进行施工图设计。2、各专业依据设备、材料安装要求完成施工详图设计。其设计深度应能满足施工的需要。(参阅相关专业设计工作规范)3、不同专业相关的设计成品应进行会签。成品会签应在校核之后进行,会签人一般为专业主设人。4、图纸校审,校对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各有关规程规范和设计原则,各项数据的采用、尺寸和计算方法是否正确,系统与布置、总图与分图是否一致。如发现错漏,则责成设计人员及时更正。5、根据设计成品编制工程概算。6、设计文件出版归档并送交有关部门。施工配合1、在施工阶段,设计单位须派设计代表进行施工配合,其任务是解释设计意图,解决施工中发现的设计问题。2、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问题而需要修改时,可用《设计变更通知单》通知有关方面。但对于设计原则,设计代表则无权修改,确需修改时应向本室汇报后按相应程序办理。3、验收投运。工程施工结束后,需派有关设计人员参加验收投运工作。设计回访工程投入运行后,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设计回访,听取运行部门意见,以提高设计质量。相关文件1、电气设计工作规范2、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