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实施细则 一、总则 1 基本要求 本细则所称技能人才评价,是指公司评价机构(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技能人才考核工作委员会)按照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实施的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评价活动
公司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坚持国家职业(行业工种)标准与公司岗位实际要求相结合、职业能力鉴定与工作业绩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公司技能人才评价内容以职业能力考核和工作业绩评定为重点,同时注重职业道德评价和理论知识考试
对少数工作业绩评定成绩优异者,可采取直接认定方式
2 分工与职责 组织管理与分工 公司设立技能人才考核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考核委)、办公室和专业考评组等机构,各分公司依据公司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要求分别设立分公司技能人才考核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公司考核委)及办公室
公司技能人才考核工作委员会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公司考核委成员由公司主要领导任主任,公司高管、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分公司主要领导为成员
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等制度;制定公司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实施细则;审定专业考评组成员;批准合格人员等
办公室的人员组成及主要工作职责 办公室是公司考核委下设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具体负责落实公司技能人才评价政策,完成公司考核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兼任
专业考评组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专业考评组应与开 展 考评的职业(工种)相对应,原则上 一 个 职业(工种)成立一 个 专业考评组
专业考评组组长、组员由具有相关专业技术 职务 的人员和具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的人员担 任
成员由三 部分组成,即 :由公司选 派 的专家或 考评人员;港口集 团 或 市 人社 局 指派 的专家或 考评人员等三 部分组成
考评组成员一 般 不 少于 3 人
专业考评组的主要职责是:按规 定标准和程 序 实施职业技能和理论知识的考核与考试;及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