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漫谈,就是漫不经心地谈
这是我个人的理解
就是在茶余饭后,大家闲谈一下罢了
其作用只供消遣,不想搞严肃的论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6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 依据该条款,建筑企业挂靠属企业违法行为,这是不容争辩的
本文不鼓励挂靠
相反,应当尽量避免
在实践当中,该违法行为往往让人们视而不见
一方面,这样的违法行为并没有明显的侵害了某个主体的利益,导致没人来管这事 儿 ,没人来举 报 ,没人来起 诉
从 一些 挂靠项 目 来看 ,大家都 心知 肚 明的,挂靠方、被 挂靠方、发 包 方甚 至 行政 监 管部门 ,都 对 挂靠这一事 实采 取 听 之 任 之 的态 度
从 这一事 实来看 ,或者我们的立 法有问 题 ,或者我们整个社 会 都在犯 法
另 一方面,挂靠违法行为取 证也 不容易
取 证必 然 会 遇 到 百 般 阻挠
既 然 连 行政 主管理部 门 都 默 许了,一切 的手 续 办 理都 只为让项 目看 起 来合 法化
任 何 一个挂靠项 目 ,都 不会 无 缘 无 故 的出现 ,其背 后必 然 站 着 一个或几 个领 导
这是大家都 明白 的,不要 给 领 导找 麻 烦 ,所以不管这事为好
我们不想讨论如何使挂靠合法化,或者怎样做才能更隐蔽的违法,或让它看起来好像很合法
我们也不讨论是否应该重新立法,那太远,鞭长莫及
既然存在了,就有其存在的理由
挂靠确实可以帮助建筑企业做大做强
它可以整合不同的社会资源,能为建筑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充实公司业绩、扩大市场影响力
既然在建筑行业中挂靠已成为一种比较流行的操作模式,我们就要好好的处理它
自欺欺人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