挡 烟 垂 壁 5 要 求 5. 1 外 观 5.1.1 挡 烟 垂 壁 的 标 牌 应 牢 固 , 标 识 应 清 楚 。 5. 1.2 挡 烟 垂 壁 金 属 零 部 件 表 面 不 允 许 有 裂 纹 、 压 坑 及 明 显 的 凹 凸 、 锤痕 、 毛 刺 、 孔 洞 等 缺 陷 ;其 表 面 必 须 做 防 锈 处 理 , 涂 层 、 镀 层 应 均 匀 , 不得 有 斑 剥 、 流 淌 现 象 。 5. 1.3 卷 帘 式 挡 烟 垂 壁 的 挡 烟 部 件 不 允 许 有 撕 裂 、 缺 角 、 挖 补 、 破 洞 、倾 斜 、 跳 线 、 断 线 、 经 纬 纱 密 度 明 显 不 匀 及 色 差 等 缺 陷 ;其 表 面 应 平 直 、整 洁 、 美 观 。 5. 1.4 各 零 部 件 的 组 装 、 拼 接 处 不 允 许 有 错 位 。 5.2 材 料 及 零 部 件 5.2. 1 挡 烟 垂 壁 所 用 的 各 种 原 材 料 必 须 符 合 相 应 国 家 标 准 或 行 业 标 准 的规 定 。 5.2.2 挡 烟 垂 壁 所 用 的 电 机 及 控 制 箱 (含 按 钮 盒 )应 是 经 国 家 检测机 构检验合 格的 产品。 5.2.3 挡 烟 垂 壁 挡 烟 部 件 在(200士15)0C ,(25士5) Pa差 压 时的 漏烟 量应不 大于25 m'/(m'·h). 5.2.4 卷 帘 式 挡 烟 垂 壁 挡 烟 部 件 若由两块或 两块以上织物缝制 时, 其 搭接 宽度 应 不 小于20 mm. 5.2.5 单节挡 烟 垂 壁 的 宽度 不 能满足防 烟 分 区 要 求 时, 可 用 多 节垂 壁 以搭接 的 形 式 安 装 使 用 , 且 搭接 宽度 应 满足: a) 卷 帘 式挡烟垂壁应不小于100m m; b) 翻 板式挡烟垂壁应不小于20m m, 5.2.6 挡烟垂壁边沿与建筑物结构表面应保持最小距离,此距离不应大于20 mm. 5.2.7 卷帘式挡烟垂壁必须设置重量足够的底梁,以保证垂壁运行的顺利、平稳。 5.3 控制方式 5.3. 1 挡烟垂壁应与烟感探测器联动。当烟感探测器报警后,挡烟垂壁能自动下降至挡烟工作位置。 5.3.2 挡烟垂壁接收到消防控制中心的控制信号后,应能下降至挡烟工作位置。 5.3.3 系统断电时,挡烟垂壁能自动下降至挡烟工作位置。 5.4 运行性能 5.4. 1 卷帘式挡烟垂壁电动下降或机械下降的运行速度应)0.07 m/s。翻板式挡烟垂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