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论》实践课教学大纲一、课程名称:民法总论/CivilLaw二、课程编号:学时:32学分:3开课学时:32开课学期:2三、目的“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
法学是一门实用学问,旨在依据法律处理实际问题
因此,作为部门法的民法学的学习就包括两个环节,其一是学习有何法律可资依据,其二则是如何依据这些法律去处理实际问题
对第一个环节的把握,有赖于课堂教学的理论讲授;对第二个环节的把握,则有赖于民法学的实践教学
本实践教学着重于检验学生对所学民法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能否将所学理论运用于实践中,让学生理解民法的重要概念和原理、民法的各项制度,使学生对民法这一重要部门法很好地把握,为进一步学习法学各学科打好基础
四、实践的基本内容和时间分配为科学、充分、有效地进行实践性教学,更好地培养学生的能力和素质,根据《民法学(一)》的特点和实践环节的具体要求,该实践教学拟采用典型案例讨论、法律论辩训练、法院旁听等形式
典型案例讨论
案例的讨论,拟安排在第四章自然人、第九章民事行为、第十章代理和第十三章财产所有权进行,每次一个案例,时间控制在20分钟左右
该环节合计拟安排8学时
法律论辩训练
选择合适的论辩题目,组织学生分为正反两方进行法律论辩训练
该环节拟安排8学时
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民事案件审判,领会民法基本原理在司法审判实践中的具体运用,了解民事审判的程序
该环节拟安排6学时
法律援助和咨询
法律援助主要为司法援助,具体分为老年人法律援助、残疾人法律援助、妇女儿童法律援助、进城务工民工和贫困下岗职工法律援助等不同领域
在具体的司法援助中,由若干学生一组分组进行个案援助
参加的学生,每个小组必须在课程进行期间,完成一起案件的实际或模拟代理
该环节拟安排5学时
组织学生利用三下乡、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宪法日等活动深入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该环节拟安排5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