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法理学知识点归纳1、法的外延:(1)国家专门机关(立法机关)制定的“法”(成文法);(2)法院或法官在判决中创制的规则(判例法);(3)国家通过一定方式认可的习惯(不成文法);(4)其他执行国法职能的法(教会法)
法的特征:(1)法是调整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法律法律规范,具有法律法律规范性(即法具有的规定人们的行为模式,包括:可为、勿为和应为三种);(2)法是由国家制定(即国家立法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创制法律法律规范性文件的活动)或认可(国家通过一定的方式承认其他社会法律法律规范具有法律效力的活动,包括明示和默示两种)的,体现了国家对人们行为的评价,具有国家意志性;(3)法是国家强制力为最后保证手段的法律法律规范体系,具有国家强制性;(4)法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因而具有普遍性;(5)法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法律法律规范,具有程序性
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2、法所规定的行为模式有三种:(1)人们可以怎样行为(可为模式);(2)人们不得怎样行为(勿为模式);(3)人们应当或必须怎样行为(应为模式)
3、判决书、公证书、委任书、结婚证书等是非法律法律规范性法律文书,不具有普遍的效力,而仅对特定的人有效
4、法的认可有两种方式:(1)明示认可(在法律法律规范性文件中明确规定);(2)默示认可(通过法院判决时援引)
5、一切社会法律法律规范都具有强制性,而法律法律法律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
6、法的作用:(1)法律法律规范作用;(2)社会作用
法的法律法律规范作用可分为: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和教育作用
指引作用又分为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
预测分为对如何行为的预测和对行为后果的预测
法的社会作用表现在两方面:维护阶级统治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7、法的作用的有限性:(1)法只是众多社会调整手精品文档---下载后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