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煤矿井下接地装置管理法律法律规范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所有接地装置
二、依据文件《煤矿安全规程》(2024)《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1998)《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检查、测定工作细则》(1998)三、总则1、保护接地:是为了避开由于电气设备绝缘损坏后,在设备金属外壳上和电缆的钢带(或钢丝)上会产生危险电压,造成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
辅助接地:配合检漏保护系统进行保护性能检测、试验用的接地设施
2、电压 36V 以上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和橡套(塑料)电缆的接地芯线或屏蔽护套等均必须接地,其接地通过接地线(电缆接地芯线)与接地网可靠连接
具有检漏保护且具有漏电试验功能的低压开关,必须设置辅助接地系统
3、 所有必须接地的设备和局部接地装置,均要与总接地网连接(检漏装置用的辅助接地系统除外)
4、下列地点必须装设局部接地极: 每个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干式变压器); 每个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每个低压配电点; 连接动力电缆的每个接线盒以及高压电缆连接装置; 架空线分区开关、架空线自动停送电开关等
5、移动电气设备(除供配电的专用设备)及电压等级为 36V 及以下安全电压或 127V 的照明灯、红灯、镇流器、按钮及 1140V、660V 低压橡套电缆的接线盒等电气设备,必须通过电缆的接地线芯线与接地网络连成一体,实现接地保护,此时可不另设局部接地极
6、每台设备均必须用独立的连接导线与接地网(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直接相连;禁止几台设备串联接地,禁止同台设备的几个接地部分串联接地
7、所有电气设备的接地引线,必须经电气设备的专用接地螺栓上引至接地母线或接地极上,严禁连接到地脚螺栓等非专用接地螺栓上
8、从任意一个局部接地装置